保管箱租赁业务是银行将专用保管箱出租给客户使用,并受客户委托代以保管贵重物品、重要文件、有价单证等的一项租赁业务。那么,办理中国银行保管箱业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?办理保管箱要多少租金?小编特意咨询了中国银行客服,得到了详细的解答,详情如下。
哪些客户可以办理保管箱业务?
所有与中国银行签订合约,委托中国银行办理保管箱租赁业务的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。
1、个人客户:承租人应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人身份证件、武装警察身份证件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、外国公民护照、户口本、驾驶证)。
2、单位客户:单位租用保管箱,须提交加盖企业法人或单位公章的《关于租用保管箱的公函》、被授权代表的签样和有效身份证件。
办理保管箱要多少租金?
(一)银行按照保管箱箱型、种类及大小制定其年租租金,如一次租期一年以上的,租金可按每年递减5%-10%计算,其月租租金等于同类型保管箱年租租金的十分之一。不足一个月的按月收取租金。
(二)承租人可以在租期期满日之前,到银行办理续租手续,交纳续期租金。也可以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,委托银行按期转账缴纳租金。
(三)承租人租箱时首期租金应在签订《租箱合约》时交付,也可以预交以后租期的租金,预交租金款项不计付利息。
(四)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标准。但原租用期内,仍按原标准执行,不再调整、退补租金;租期满后若续租,自续租期开始之日起,按新调整的租金标准收取。
(五)承租人在租期满前取消或终止《租箱合约》时,则已执行的租期及退租当期的租金不予退还,仅将尚未执行的租期的租金无息退还。
(六)承租方式如有变更均自变更之日按新租期收取租金。
(七)承租人应按银行的租金标准按时交付租金,如未按时交付,银行有权按照下列方法处理:
1、如承租人未按时交付租金,或承租人指定的扣款账号中的余额不足以缴纳本期租金时,则银行将按承租人预留地址、电话号码以挂号信函或电话方式通知承租人,如因承租人地址、电话号码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而引起的一切后果,由承租人自负。
2、承租人欠交租金满三个月(含),银行再次以挂号信或电话方式通知承租人,开始计收滞纳金;
3、承租人欠交租金满六个月(含),银行将其保证金抵交租金和应缴滞纳金,有权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凿箱,将箱内物品登记造册移存保管,并请公证人公证。有关费用和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。
4、承租人欠交租金满一年(含),银行有权在无须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按下列方法处理保管箱内物品:
①银行认为无出售价值或不能变卖的箱内物品将另行销毁或处理。
②银行视为承租人已授权同意,可自行拍卖箱内有价值或可变卖物品,并有权在拍卖的收益中扣除有关费用,不敷支付部分,亦应由承租人承担,银行享有追索权,多余部分由银行保管,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。如不足偿还,银行将享有追索赔偿的权利。
5、滞纳金的计算及收取:参照当地服务价格收费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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